根据2024年湖北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结果,荆州(含仙桃、天门等9个市)执行 第3档 社保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第3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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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月标准 :6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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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20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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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4007元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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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6805元至20415元范围内申报缴费基数,申报值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执行,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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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标准适用于荆州、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9个地市。
建议:
若用人单位或个人对申报标准有疑问,可访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