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为癌症患者提供多层次补助,覆盖住院/门诊费用(最高报销90%)、靶向药(年省10万+)、大病二次报销(自付超1.5万可报60%-80%)等,显著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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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与门诊治疗报销
职工医保对癌症住院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80%-90%,门诊放化疗、靶向治疗等可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报销比例等同住院。例如,三甲医院单次化疗费用8000元,患者自付不超过1600元。 -
靶向药与创新疗法保障
医保目录纳入74种肿瘤靶向药和免疫治疗药,如奥希替尼、帕博利珠单抗等,价格降幅超50%。2025年新增17种抗肿瘤新药,罕见突变患者用药年费用从35万降至6.3万元。 -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万-3万元(各地标准不同),可自动触发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达60%-80%,年封顶线30万-50万元。 -
医疗救助与专项基金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可申请医疗救助,医保范围内费用全额兜底;专项基金如“希思科临床肿瘤学研究基金”提供药品援助,部分慈善项目赠药(如易瑞沙)。
提示:及时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异地就医备案,并咨询户籍地民政部门或医保局,确保权益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