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卡可以跨省使用,具体分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享两类情况: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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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范围:参保人员到省外就医时,符合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仅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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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选择1-3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期限一般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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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安徽省医保局与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统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二、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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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及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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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截至2025年2月,安徽已与河北、河南、上海、江苏等14个省(含安徽)的117个统筹地区实现医保账户互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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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及时办理备案,变更定点医院需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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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住院医疗费用(如门诊)可能仍需按参保地政策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