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缴费基数上限
根据2025年鄂州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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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武汉市及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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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74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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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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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武汉市及省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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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黄石市、十堰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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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6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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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0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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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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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鄂州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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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6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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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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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鄂州市、孝感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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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100元的情况
15100元明显高于鄂州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最高档6805元),因此无法作为合法缴费基数。若单位或个人以高于上限的基数申报,将无法通过审核,可能导致缴费失败或滞纳金。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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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实际缴费基数是否在政策范围内,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获取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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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基数调整后有调整空间,可向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但需符合政策规定。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2023-2025年鄂州社保政策文件,具体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