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消费满1800元后,超出部分可以报销。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则为90%。
1. 报销起付线
北京市医保门诊报销的起付线为1800元,即参保人每年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800元后,超出部分可按比例报销。此前费用不予追溯报销。
2.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医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
- 退休人员:医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同样为90%。
3. 报销范围
报销仅适用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需自付,建议提前查询医保药品目录。
4. 注意事项
- 实时报销:参保人在医院门诊就医时,可直接通过医保系统实时结算报销费用。
- 年度限制:报销额度以每个自然年度为限,跨年度不累计。
总结
北京医保参保人门诊费用累计满1800元后,超出部分可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参保身份和就医机构有所不同,建议关注医保政策更新,合理规划医疗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