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
新疆伊犁州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支付限额为 8万元 ,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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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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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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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每次400元(含民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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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自治区级/疆外定点医疗机构:每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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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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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慢性病 :报销比例40%,统筹支付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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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 :报销比例60%,无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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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在8万元支付限额基础上,进一步报销超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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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若医疗费用超过8万元,超出部分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流程,具体比例和限额需参考最新政策文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缴费标准及报销规则,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