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医保卡在医院和药店购药报销规则如下:
一、医院购药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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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购药报销限制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有起付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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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职工:2000元起付,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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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报销比例70%
仅限门诊费用,且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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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由医院直接结算,无需医保卡。
二、药店购药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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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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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100%报销,直接在结算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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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需自付20%-30%后,剩余部分按医保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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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非医保目录药 :完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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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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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非定点药店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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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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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后,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可继续用于门诊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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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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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限制
药品需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目录分为甲类、乙类和自费三类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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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医保费用由社保机构与药店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若医保卡内余额不足,需先自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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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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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或药店购药无法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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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用药可通过医院直接结算,出院后无需再到药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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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 不可直接在医院药房报销门诊购药费用 ,但 可在定点药店报销符合目录的药品费用 ,且分为甲类全报、乙类自付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