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退休年龄但医保缴费年限不足时,确实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医保。根据相关规定和解决方案,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继续缴纳医保至规定年限
-
补缴方式
可以选择以在职职工身份继续按月缴纳医保费用,直至累计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男满25年/300个月,女满20年/240个月)。
-
缴费标准
继续缴费期间按退休时当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缴纳,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的3%计入,单位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
待遇享受
缴费满规定年限后,次月起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
二、其他解决方案
-
一次性补缴
若差缴年限较少,可申请一次性补缴。需按退休时缴费基数计算差额年限费用,例如某地5年差额约1.8万元。但此方式费用较高,可能对经济条件较弱的群体造成压力。
-
转换为居民医保
无法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的职工,可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础医疗保障(通常每年约300元)。但居民医保待遇低于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均较低。
三、注意事项
-
单位缴费责任
若因单位未缴导致年限不足,退休后需自行补缴单位应承担部分(通常为单位缴费比例的60%-80%)。
-
政策差异
具体补缴比例和基数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机构确认。
退休时医保年限不足可通过继续缴费、一次性补缴或转居民医保三种方式解决,需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和地区政策选择最适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