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医保政策,医保卡报销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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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覆盖门诊诊疗费、药品费、检查检验费等,但需符合医保目录且存在起付线。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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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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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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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具体标准因医疗机构级别而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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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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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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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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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分为甲类(全额报销)和乙类(自付20%后报销)。甲类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乙类需先自付一定比例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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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起付线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0%和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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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门诊起付线1300元,住院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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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大连市最高支付限额600元,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
三、特殊人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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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
可使用父母医保卡,但需提供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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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夫妻双方可互用医保卡,需提供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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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使用
病人因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可由亲属代办,需提供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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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结算
出院时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由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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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未实时结算的费用需携带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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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药品、诊疗项目需在医保目录内,特殊自费项目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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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通过医保平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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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住院等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大连市门诊6600元/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级别的报销标准,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