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单位不再为员工缴纳医保,但若缴费年限不足需补缴至规定年限方可享受待遇。
-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退休且医保缴费达国家规定年限后,单位和个人均无需继续缴费,可直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未达年限的需一次性或按月补缴。 -
企业责任终止原因
退休人员医保转为社会统筹,企业不再承担缴费义务。此举旨在均衡企业负担,同时体现对退休群体的医疗保障倾斜。 -
例外情况处理
部分地区要求退休人员单独缴纳大额补充医保(如河北每年120元),但基本医保费用无需再缴。
退休医保政策兼顾公平与可持续性,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以避免补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