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跨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共济范围
-
亲属范围
最初仅限配偶、父母、子女使用,2024年7月国务院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参保要求
共济双方均需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
二、共济方式
-
跨省共济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跨省转账,被共济人就医购药时使用医保码或刷脸支付。
-
河北省已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但跨省暂不支持。
-
-
本地共济
- 在同一统筹区内,通过医保平台或官方认证的支付宝/微信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实现资金共享。
三、操作流程
-
绑定家庭成员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渠道(如“粤医保”小程序)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
资金划转
- 主绑人可通过平台操作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被绑定人“医保钱包”,实现实时共享。
-
使用限制
- 仅限门诊费用、药店购药等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住院费用需通过职工医保直接结算,不可使用个人账户。
四、注意事项
-
解绑功能
支持一键解绑已绑定的家庭成员关系,操作便捷。
-
地域限制
跨省共济需在同一省份内参保,目前全国尚未实现跨省资金互通。
-
账户不可共用
个人账户资金仅能转入被共济人账户,不可直接转账给他人使用。
五、政策进展
截至2025年4月,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但跨省共济仍需进一步推进。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渠道,了解最新政策动态。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