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社保基数21600元时,每月个人需缴纳的社保费用为1934.34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无需缴纳个税。根据河南省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社保政策,缴费基数上限为18780元,若实际基数为21600元,则按上限18780元计算缴费金额,超出部分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规则:河南省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8780元),即使实际工资高于此标准,也仅按上限计算缴费金额。基数21600元时仍以18780元为基准。
- 个人缴费比例与金额: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3%)三项合计比例为10.3%,按18780元计算,个人每月需缴纳:
- 养老保险:元
- 医疗保险:元
- 失业保险:元
总计:1502.4 + 375.6 + 56.34 = 1934.34元。
- 个税问题:社保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后,剩余部分(21600 - 1934.34 = 19665.66元)超过个税起征点(5000元),需按累计预扣法计算个税。但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应纳税所得额可能进一步降低,实际需结合具体扣除项计算。
提示:社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建议通过河南省人社厅官网或新乡市社保中心查询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与职工不同,需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