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工资上限
根据鹤壁市社保缴费政策,社保基数6300元属于 合法工资上限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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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鹤壁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即11,605元/月(46,419元/年 ÷ 12个月)。6300元未达到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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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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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超过11,605元,超出部分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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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低于2017年平均工资的60%(即23,21元/月),则按23,21元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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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当前社保缴费基数范围通常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6300元可能对应某个工资区间的上限值,但需结合具体年度平均工资计算确认。
注意 :以上信息基于2017年数据及近年政策调整,实际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实际工资和单位申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