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已实现“直接结算”全覆盖,参保人只需提前备案即可享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便捷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开通22105家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长三角及跨省门诊,住院费用9000元仅需自付600元的案例屡见不鲜。
- 备案是前提: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备案”,填写就医城市、时间并签署承诺书即可完成。长期居住(如退休安置)和临时外出(如转诊、急诊)人员均适用。
- 急诊免备案:因突发急诊抢救未备案的,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志后,系统自动视同备案,按参保地急诊待遇直接结算。
- 结算规则:费用范围按就医地标准(如药品目录),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按参保地政策执行。结算时需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垫付后报销:若系统故障导致垫付,可凭自费票据和病历在“浙里医保”提交“我要报销”申请,无需返回参保地。
提示:建议就医前通过“浙里医保”查询定点机构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长三角地区(如上海)已实现双向门诊直接结算,政策红利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