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户口所在地缴纳
户口迁移后医保缴纳方式如下:
一、参保人员类型与缴费方式
-
职工医保
若单位参保,医保关系随户口迁移自动转移,无需重新参保。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单位相关材料(如《税收通用缴款书》等)到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城乡居民医保
-
个人参保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保险证卡及《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新居住地社保中心申请异地转移。
-
灵活就业人员 :可继续在原参保地或现居住地自行缴纳,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缴费凭证。
-
二、所需材料
-
必备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
-
辅助材料 :单位证明、税务缴费凭证(如《税收通用缴款书》)、异地转移申请表(职工医保)。
三、办理流程
-
开具转移证明
-
若在迁出地办理,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到原参保地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需3个月内有效)。
-
若在迁入地直接办理,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办理”,需通过当地社保平台提交材料。
-
-
办理续缴
-
携带转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到迁入地社保部门提交材料,完成医保关系接续。
-
若单位参保,由单位在迁入地继续履行缴费义务。
-
四、注意事项
-
缴费时间 :医保缴费通常为每月固定日期,需确保在缴费期内办理转移接续,避免断缴影响待遇。
-
统筹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具体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迁出地或迁入地社保部门。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材料不全或超期未办理,需联系原参保地社保部门补办。
通过以上步骤,户口迁移后医保可顺利转移并继续缴纳,确保医疗保障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