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直接结算
根据异地就医医保结算的相关政策,若已参保但未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即使先自费垫付医疗费用,后续仍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报销:
一、备案是报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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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云平台(如江苏医保云)提交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需上传居住证等材料。备案成功后,医保将开始记录异地就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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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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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件、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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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长期异地居住需提供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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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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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医疗费用
在未完成备案前,所有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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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销
医疗机构结算时需提供完整就医资料,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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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
报销通常在次月启动,具体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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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或未备案 :若因突发疾病无法及时备案,可先自费治疗,回参保地后补办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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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社保卡 :需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临时医保”,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使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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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与省内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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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关注全国统一的“跨省联网”定点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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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就医需在本地医保平台备案(如江苏医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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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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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个人账户需提前在参保地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并绑定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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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跨市使用则无需额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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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计算规则 :
依据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报销政策,扣除起付线、自付比例后,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异地定点医院及报销进度,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