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洛阳市及河南省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结合2022年最新数据说明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限
2022年洛阳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2021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即 14,140元/月 。
二、缴费基数下限
下限为 2021年度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 ,即 2,828元/月 。
三、实际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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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高于上限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14,140元,需以14,140元为缴费基数,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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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下限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828元,需以2,828元为缴费基数,低于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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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在上下限之间 :按实际工资申报,无需调整。
四、历史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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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洛阳市社会平均工资为4,106.5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463.95元(60%),上限为12,319.75元(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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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全省统一按2023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缴费基数,但具体数值需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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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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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险种(如养老保险)均适用同一缴费基数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年洛阳市政策及河南省统一规定,实际操作中需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