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报销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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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如医院、诊所、零售药店)就医时,费用可同步联网直接结算。结算时系统自动区分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及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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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查询
通过“营口市医疗保障智慧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绑定个人信息后,可查询门诊统筹报销额度、审核报销明细等。
二、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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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项目
包括门诊检查费、治疗费、药费(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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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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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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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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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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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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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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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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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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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结算
凭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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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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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的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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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提供转诊证明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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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审核与支付
- 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费用明细上传,医保机构审核后划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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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转诊制度 :优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需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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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门诊费用优先从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统筹基金或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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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门诊报销需提供门诊发票、病历等材料,药店购药直接刷卡。
如需查询具体报销额度或明细,可通过单位社保局、官网或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