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缴纳的费用主要流向三个方向:个人账户、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保基金,分别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住院大病报销及特殊病种保障,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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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职工每月缴纳的医保费(通常为工资的2%)全额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一部分(比例因地区而异,如深圳为3%)也划入其中。这笔钱归个人所有,可用于门诊购药、自付医疗费等,部分地区还支持家庭共济(如支付子女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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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单位缴费的大部分(如深圳一档单位缴费的3%)进入统筹基金,用于报销住院、门诊大病等费用。例如,住院费用扣除起付线后,医保可报销70%-90%,极大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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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医保基金:部分城市(如深圳)设有地补医保基金,由单位额外缴纳,用于报销超出基本医保封顶线的费用或特殊病种治疗,进一步强化保障。
总结:医保费用并非“白交”,而是通过社会共济分散医疗风险。健康时帮助他人,患病时享受保障,长远看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