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三大类,其中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部分自付,而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诊疗项目及基础医疗服务设施可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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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如基础抗生素、降压药)直接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如部分抗癌药)需个人先自付10%-20%,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滋补类、美容减肥药品等明确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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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涵盖CT、MRI等大型设备检查,心脏支架等植入材料,以及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等治疗项目。非疾病治疗项目(如整容、矫形)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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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设施:住院床位费、基础护理费等纳入报销,但急救车费、VIP病房附加费等特需服务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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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罕见病用药可通过大病保险单行支付,起付线2万元后分段报销;异地就医起付线降低,部分高值耗材个人自付比例下调至20%。
提示:具体报销比例和目录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