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省异地医保卡不需要更换,只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根据现行政策,同一省份内跨市就业或居住时,原有医保卡仍可继续使用,但需通过转移社保关系实现异地结算和待遇衔接。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
办理转移手续的核心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新就业地社保局。可选择以个人名义续缴或转入新单位参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若需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需填写《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就医备案表》,并提供长住证明(如暂住证、派出所或单位证明),以激活异地结算功能。 -
新旧卡过渡与功能衔接
原医保卡在转移期间仍有效,无需换新卡。若卡片损坏或丢失,可凭身份证在现参保地补办,新卡将自动关联转移后的社保信息。
同省异地医保政策已实现“卡随人走”,重点在于及时办理转移和备案手续,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