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说明如下:
一、可继承的情形
-
参保人死亡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属于参保人员个人财产,其去世后余额可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 无遗嘱 :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 有遗嘱 :按遗嘱指定分配。
-
参保人退休后
若参保人未死亡但退休,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二、继承流程
-
提交申请
继承人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并提供双方身份证明。
-
账户清算
-
若存在未使用的统筹账户资金,需先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个人账户余额才会转移;
-
若已办理退休,可直接申请支取。
-
-
资金支取
-
有密码 :继承人可直接支取账户内资金;
-
无密码 :需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书。
-
三、注意事项
-
医保待遇终止
参保人死亡后,其医疗保险关系终止,但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若无继承人,余额将转入统筹基金。
-
其他医疗费用
-
门诊共济账户资金可绑定家庭成员使用,但需家庭成员同时参保;
-
住院医疗费用主要通过统筹基金报销,个人账户仅支付自付部分。
-
-
未缴费用处理
个人账户中未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需先办理减员手续后再支取。
四、特殊情况说明
-
配偶、子女参保 :若继承人(如子女)已参保职工医保,可绑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合规医药费用;
-
非近亲属使用 :仅限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使用,其他亲属需通过上述流程申请。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但需按程序办理继承手续,且仅限合法继承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