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综合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视同缴费年限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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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参保人员
最低需累计满 1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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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原25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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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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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保人员
最低需累计满 1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二、特殊情形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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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前参加工作人员
- 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工龄可全部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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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年限的处理
- 若因单位欠缴导致缴费中断,欠缴月份不计入个人账户,需补缴后方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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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认定情形
- 军人服役年限、知青下乡时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的工龄、国有企业正式工工龄等特定情形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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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上限 :男性最多认定15年,女性10年,超过部分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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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招工令、工资条等原始材料作为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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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若未缴足最低年限,需按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补缴至满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