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0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已经公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1569.2元,上限为 7422元。
淄博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可自主选择以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作为缴费基数。选择60%的缴费基数的,经本人同意,也可选择上年度最低缴费基数(1320元/月)执行。。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8%。
如果按照20100元作为缴费基数(该数值高于上限7422元,因此不符合实际情况),那么个人需要缴纳的金额计算如下:
个人缴费金额 = 缴费基数 × 个人缴费比例 = 20100 × 8% = 1608元
但请注意,由于20100元超过了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7422元,因此上述计算是基于一个不切实际的假设。实际上,如果您的缴费基数是7422元(上限),那么个人需要缴纳的金额将是:
个人缴费金额 = 7422 × 8% = 593.76元
所以,在实际情况中,按照20100元作为缴费基数是不符合淄博市社保缴费规定的。您应该根据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7422元来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金额,即59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