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不会主动向无关人员泄露病人的病历信息,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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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义务对患者隐私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及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除外。若医保局因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定情形需要共享信息,需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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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授权或家属同意
经患者本人或其近亲属书面同意,医保局或医疗机构可向第三方提供病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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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泄露风险
若发现信息泄露,患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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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医疗机构或医保局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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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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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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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与村(居)委会的关系
若涉及基层治理(如医保政策宣传),医保局可能通过村(居)委会传达政策信息,但需注意信息范围仅限政策宣传,不涉及具体病例细节。
建议 :若对信息使用有疑虑,可要求医保局提供信息使用记录,或通过12345等渠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