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4号),2024年度青岛市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标准说明
基数范围:
- 上限:22078元。
- 下限:4416元。
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政策背景
- 依据文件:《鲁人社字〔2024〕64号》。
- 调整原因:基于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公布,进行年度调整。
补充说明
- 社保基数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个人社保缴费金额及未来待遇水平。
- 基数调整后,青岛市税务部门将对2024年1月至7月期间未按新基数缴费的部分进行差额补收,补收工作将于2024年10月启动。
总结
2024年度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4416元至22078元,适用于全市职工社保缴费。该标准基于全省平均工资水平调整,确保社保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如需进一步了解缴费基数政策或计算方法,可参考相关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