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政策,广东省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允许职工医保参保者将个人账户资金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共同使用,用于支付合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该政策已覆盖全省,包括广州市等城市。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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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
允许职工医保参保者授权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覆盖门诊、住院等合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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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支持跨市使用,不再受同一统筹区限制,家庭成员即使分布在不同地级市也可共享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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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广东省已于2024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该政策。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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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家庭共济”绑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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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居民医保暂不支持。
以上信息综合自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官方发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