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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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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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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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800元(年度累计2次及以上减半至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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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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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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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400元(年度累计2次及以上减半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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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若级别高于实际等级则按一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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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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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200元(年度累计2次及以上减半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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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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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400元,起付标准以上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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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赔付(如12000-30000元赔付60%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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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年1月1日重置,次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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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报销比例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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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70%(普通居民)或90%(大学生)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