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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在外省就医可以实现直接结算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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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时,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完成备案后,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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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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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备案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按参保地政策执行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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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将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纳入异地直接结算范围,同样适用参保地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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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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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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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携带医保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审批及备案。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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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住院费用
若因故未能直接结算,需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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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住院未备案
按非急未转就医人员流程处理。
四、其他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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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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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渠道拓展 :2025年1月,12393医保服务热线将试点上线,支持电话或视频办理医保业务。
五、结算时效
- 自助备案成功后,次月开始生效,当月开始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通过以上政策,山西省省直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就医的报销流程已大幅简化,有效减少了“多地跑”“折返跑”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