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根据就医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首诊医疗机构联网结算
在成都市社保定点医院就医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个人仅支付起付线及自付部分。
-
新生门诊费用垫付
当年9月1日至医保生效前产生的门诊费用需先自行垫付,待医保局信息开通后回校重新按医保报销(需当年完成报销)。
-
非首诊医疗机构治疗
-
急诊或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备案(028-27060523);
-
非定点医院需携带身份证、转诊单、发票等材料到指定医院手工报销。
-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本地住院
-
西南片区(含四川省内城市)免备案,直接刷卡结算;
-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
-
-
异地住院
-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携带身份证、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学院证明等材料;
-
寒暑假期间异地就医需额外提供异地住院登记表。
-
-
转院治疗
需提供转院证明,按本地住院流程办理。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如门诊大病)
需申请《门诊大病医疗证》,每季度提交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病历及检查报告,经专家鉴定后持证到指定医院门诊治疗。
四、报销材料清单
-
基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住院病历、费用总清单(加盖公章)、门诊处方、检查单等;
-
特殊病种 :疾病诊断证明书;
-
异地就医 :还需提供异地住院登记表。
五、报销时间
-
门诊费用需在次月医保清算后拨款至个人银行卡;
-
住院费用需出院时直接结算,材料提交后次月审核。
注意事项
-
非医保定点医院或诊所治疗费用均无法报销;
-
紧急抢救费用需先垫付,后续按流程报销;
-
定期检查需在定点医院完成,避免重复检查影响报销。
以上流程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学校医保部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