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社保基数 17500,所能拿到的金额会因险种、退休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养老金方面,若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相关缴费年限规定,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与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及缴费年限相关;个人账户养老金取决于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则与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以及 1995 年底前缴费年限有关。在医保待遇上,若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如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但具体报销比例和额度会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目录等确定。
具体来看:
- 养老金计算: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 ×1% 。假设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X 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因社保基数 17500 相对较高也会较高,暂设为 Y(实际需根据历年缴费工资与对应年份在岗工资计算),缴费年限设为 Z 年,那么基础养老金 =(X + 17500×Y)÷2×Z×1% 。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 ÷ 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每月按社保基数 17500 的 8% 计入个人账户,即每月 17500×8% =1400 元进入个人账户,假设缴费了 M 个月,个人账户储存额就是 1400×M 元,若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为 N,个人账户养老金 = 1400×M÷N 。
-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 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995 年底前缴费年限 ×1.3% 。若 1995 年底前有 P 年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 = X×Y×P×1.3% 。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 医保待遇:
- 在职时:单位按社保基数 17500 的 8% 缴纳医保,个人按 2% 缴纳,即单位每月缴纳 17500×8% =1400 元,个人每月缴纳 17500×2% =350 元。可享受门诊和住院报销等,门诊报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一定比例报销,住院报销根据医院等级、费用段等设定不同报销比例,比如在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至 1 万元部分可能报销比例为 80% 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 退休后: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 25 年,且在南平市统筹区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 10 年,可办理医保退休手续,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通常会比在职时更高一些。
要准确知晓福建南平社保基数 17500 最终能拿到多少金额,需明确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历年缴费情况、退休年龄、1995 年底前缴费年限等详细数据 ,并严格按照当地社保政策规定的公式和流程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