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大病救助与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是挂钩的,具体表现如下:
一、政策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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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衔接
内蒙古通过“三重保障”制度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其中大病救助与城乡居民医保紧密衔接。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在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后,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同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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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与“一站式”结算
推广“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患者在定点医院可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报销,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二、保障方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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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作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支付比例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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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针对未参保或参保不足的困难群体(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通过财政补贴保障其基本医保缴费,并对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更高比例报销(如70%以上)。
三、政策效果
通过上述机制,内蒙古实现了“保基本、防大病、减负担”的综合保障目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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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参保人员,统一起付线降至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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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进一步巩固三重保障制度,困难群众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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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强化政策衔接,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得公平医疗救助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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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与医疗保险的衔接以城乡居民医保为基础,未参保群众需先参保才能享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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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的保障额度和比例根据困难群体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差异
内蒙古通过制度设计将大病救助与医疗保险深度绑定,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