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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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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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5000元 :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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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 :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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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 :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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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三甲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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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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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60%(处方药10元/次、临时补液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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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40%(检查/手术费50元/次、处方药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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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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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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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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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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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90%(起付线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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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二级及以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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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500元: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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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以上: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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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级及以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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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3000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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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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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二级及以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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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00元: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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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以上: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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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约为70%-80%,具体分病种执行
三、大病保险补充
- 重大疾病门诊病种7种,门诊特定药品93种,限额标准内费用按80%报销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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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例如职工医保三甲医院800元,城乡居民医保乡镇卫生院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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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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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住院费、门诊费、特殊疾病门诊等,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和费用类型,结合自身医保类型(职工/居民)计算报销额度。如需精确计算,可提供具体医疗费用明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