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永城市医疗保障局及河南省医疗保障厅的相关政策,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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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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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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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0%(部分地区为55%或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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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60%(部分地区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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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特等医疗机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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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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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60%(部分地区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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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30%(部分地区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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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20%(部分地区叠加待遇后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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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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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300元起付,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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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在职65%),退休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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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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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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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起付200元,最高报销比例95%(退休职工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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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调整,整体比例较高(如一级医院65%,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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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 起付标准150元,150-1000元报销80%,1000元以上9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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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金额不同,例如一级医院无起付线,乡镇卫生院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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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医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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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河南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但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9-2024年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文件,具体执行以永城市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