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可以转异地,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包括因就业、户籍变动或常住地变更等情形,且不得重复参保或重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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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与政策依据
跨省或省内流动时,职工医保参保人因就业变动需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则因户籍或常住地变更办理。国家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线上线下均可申请,转入地参保后即可衔接待遇。 -
办理流程与渠道
-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或使用地方医保APP(如“江苏医保云”)。
- 线下办理: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原参保地凭证,转入地审核后完成基金及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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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居民医保当年转移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次年方可办理接续;
-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时,需按转入地规定参加对应医保;
- 转诊异地就医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备案,享受即时结算。
及时办理医保转移可避免待遇中断,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确保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