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镇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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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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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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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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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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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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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25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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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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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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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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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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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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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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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住院80%、第二次及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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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首次住院65%、第二次及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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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60000元,超出部分纳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95%)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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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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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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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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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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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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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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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如一级90%、二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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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
- 持有一、二级残疾证人员住院统筹费用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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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二次住院 :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新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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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先自付20%,其余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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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38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70%(如透析9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5年期间的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