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医疗费用分段执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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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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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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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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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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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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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职工支付60%,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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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4万元:职工支付55%,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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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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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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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比例按在职职工的60%执行,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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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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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800元、一级及以下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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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如三级医院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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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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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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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三级医院72%、二级77%、一级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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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三级86%、二级88.5%、一级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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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三级90%、二级93%、一级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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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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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身份证、医保卡、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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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院就医,费用自付部分按比例由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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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算时,医保机构审核后按月拨付报销款项。
以上信息综合了职工医保政策及烟台地区具体执行标准,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