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注销后重新办理的流程可分为以下步骤,综合各地政策整理如下:
一、注销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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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业务终止
需先在户籍地或参保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终止社保关系的申请,或到当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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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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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社保卡与银行账户为同一机构,银行系统会自动转移账户余额至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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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银行不同,需携带《医保卡挂失清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至原银行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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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注销申请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注销的社保卡、人力社保终止业务证明等材料,前往社保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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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反馈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二、重新办理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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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部分地区可能需填写注销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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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办理地点
到当地医保中心或社保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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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缴费
工作人员审核个人信息及缴费记录,确认无误后缴纳工本费或制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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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新卡
完成审核和缴费后,可选择自取或委托他人领取新的医保卡。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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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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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咨询 :部分城市可能收取工本费,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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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 :若需转移医保关系,需在注销前办理转移手续。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拨打当地社保热线(如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