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政策,福建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企业及个体户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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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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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2025年1月起为4043元),上限为300%(2025年1月起为22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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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则按60%计算,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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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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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16%-20%,个人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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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单位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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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8%-12%,个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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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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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选择 :可参考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七档(2025年1月起最低4433元/月,最高221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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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通常为20%-25%(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
三、示例计算(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
若选择2025年1月全口径平均工资的100%(即基数22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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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费 :22164元 × 16% = 3546.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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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费 :22164元 × 20% = 4432.8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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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2025年1月起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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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异常高或低,可能触发缴费基数上限或下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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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按月申报缴费基数,个人无需直接参与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