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缴费政策,福建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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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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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如2024年数据为4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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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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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同样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上述比例调整(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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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上下限与医疗保险一致,即不低于60%、不高于300%。
二、缴费比例(2025年1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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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16%(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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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8%(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三、示例计算(基数1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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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缴费基数
由于17300元 > 4043元×300%(即12129元),因此按300%比例调整:
$$17300 \div 300% = 5766.67 \text{元}$$所以实际缴费基数为576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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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金额
$$5766.67 \times 16% = 922.67 \text{元}$$。 -
个人缴费金额
$$5766.67 \times 8% = 461.33 \text{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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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则以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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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可能因政策微调或个人工资结构差异略有不同,建议以官方核算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数据及社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