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缴费政策,福建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企业及个体户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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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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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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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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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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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可选择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共7档,按比例缴费(例如60%对应0.6,300%对应3.0)。
二、具体缴费比例(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14200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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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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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14200元(若低于60%或高于300%则按上下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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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单位16%-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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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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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14200元(按上述调整规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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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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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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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14200元(若低于60%按60%,高于300%按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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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通常为0.2%-1.9%(具体费率由行业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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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示例
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14200元,且未低于60%或高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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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每月缴费 :
$(14200 \times 16%) + (14200 \times 8%) + (14200 \times 0.2%) = 2272 + 1136 + 37.4 = 34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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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每月缴费 :
$14200 \times 8% = 1136$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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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波动较大,可能触发基数调整机制,以全省平均工资为基准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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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如住房公积金,需参考单位具体缴存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数据,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政策微调或行业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