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厦门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以下标准:
一、单位缴费基数标准
-
下限 :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
-
上限 :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
实际执行范围 :2025年1月起,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4043元,上限为22164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七档,具体分为:
-
60%档 :约4433元/月(2024年7月起执行)
-
70%-100%档 :按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
100%-200%档 :约8866元/月
-
200%-300%档 :约17732元/月
三、其他说明
-
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
2022年数据(2030元/月)和2024年数据(3992元/月)已过时,不再适用
四、注意事项
-
工资与档位匹配 :工资高于上限时按上限缴费,低于下限时按下限缴费,中间工资按实际比例缴费
-
计算基数 :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全省平均工资为基准,无法计算时统一按全省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数据及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