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厦门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有以下标准:
一、企业/个体户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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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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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2024年为4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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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不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2024年为18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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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在60%-300%七档中选择,2025年1月起最低4433元/月,最高221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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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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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下限按4043元计算,高于上限按18379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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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计算个人月平均工资时,统一按全省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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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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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一致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通常与单位缴费基数一致,但不得超过单位缴费上限(18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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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员差异
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固定为3676元/月,其他险种按个人月平均工资计算(上限18379元)
三、历史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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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数据 :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3517元,对应基数下限为4444元,上限为220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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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调整 :基数下限降至3676元,上限保持18379元
四、13800元的定位
根据上述政策, 13800元/月 不符合 当前厦门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若该数值为职工个人工资,可能处于较高缴费档次(接近或超过上限);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档位,则可能低于最低档(2025年1月起最低4433元)。建议根据实际工资水平选择合适档位或咨询相关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