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社保政策,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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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全省统一缴费基数下限 40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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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不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 300% 。
二、缴费比例(2025年1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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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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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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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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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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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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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0.8%(已并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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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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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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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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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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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月缴金额计算(以缴费基数10700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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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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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0700元 × 16% = 17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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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10700元 × 8% = 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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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712元 + 856元 = 2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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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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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0700元 × 0.5% = 5.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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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10700元 × 2% = 2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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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因个人缴费基数低于起征点,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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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个人每月社保缴费约 1075.35元 (不含个人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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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基数高于上限(如10700元),将按上限(全省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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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可能因政策微调或个人工资结构差异略有不同,建议以官方核算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厦门市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