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福州,若社保缴费基数为 20200 元,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可能存在的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具体金额会因个人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其中,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由省里公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是月缴费工资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假设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7000 元(实际数据以当年公布为准),缴费年限为 30 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 2.89(20200÷7000),那么基础养老金 =(7000 + 7000×2.89)÷ 2 × 30 × 1% = 4084.5 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 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参保人员从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来,计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目前政策规定的是缴费基数的 8%)及按记账利率计算所得的利息。若从开始参保到退休,每年按 20200 元基数缴费,缴费 30 年,不考虑利息情况下,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 20200×8%×12×30 = 579840 元 。若 60 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 139,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 = 579840÷139 ≈ 4171.51 元 。
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视同缴费年限 ×1.3% 。若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比如 10 年,按上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 7000×2.89×10×1.3% = 2629.9 元 。
将三部分相加,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4084.5 + 4171.51 + 2629.9 = 10885.91 元 。但这只是理论计算,实际情况中,记账利率、每年工资增长、政策调整等因素都会对最终养老金金额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