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新规,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一、集中缴费期及待遇享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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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3月31日缴费
自缴费之日起即刻生效,无需等待期,全额享受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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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6月30日缴费
需等待60天后(即7月1日)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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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12月31日缴费
全额自费参保(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均需个人承担),且需等待60天后(即次年1月1日)享受待遇。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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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渠道 :建议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等渠道办理,税务部门将暂停批量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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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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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 :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税务部门停止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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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4月、6月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日至25日(4月26日因系统升级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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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白云区、宁安市等,缴费期与江门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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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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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将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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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连续断保1年,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请尚未缴费的城乡居民尽快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参保手续,避免影响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