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属于医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和覆盖范围如下:
一、属于医保体系
城乡居民医保是整合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保)后的统一制度,属于 基本医疗保险 的范畴。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报销医疗费用,减轻医疗负担。
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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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包括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涵盖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如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及外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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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不再区分户籍性质,无论城市或农村居民,只要未参加职工医保,均可参保。
三、与职工医保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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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通常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共同承担,缴费标准低于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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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水平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低于职工医保,主要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门诊、住院等大额费用报销比例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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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城乡居民医保是强制参保(部分地区存在自愿参保政策),而职工医保需通过单位缴费。
四、其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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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 :医保断缴后次年可重新参保,但断缴当年无法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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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统一 :2016年整合后,全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标准逐步统一。
城乡居民医保是医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范围广且与职工医保形成互补,但保障水平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