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鞍山参保的职工或居民异地生育后,可凭医疗票据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顺产最高报2150元、剖宫产最高报2950元,且需注意备案时限与材料要求。 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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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与方式
城乡居民在省内异地生育按限额结算:顺产2150元、剖宫产2950元,超出部分自费。职工医保则按实际费用比例报销(如二级医院报90%),但非指征剖宫产需个人先付20%。目前需先垫付费用,再携带病历、发票等回马鞍山医保窗口申请手工报销,系统暂不支持异地实时结算。 -
备案与材料要求
- 职工医保:确诊怀孕后需填写《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备案,分娩后60天内提交材料(含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
- 居民医保:无需提前备案,但需在生育后1年内办理报销。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前登记,按居民医保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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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条件
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生育当月)可申领津贴,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津贴按单位平均工资计发,顺产5个月,剖宫产增发半个月。 -
特殊情况处理
- 转诊异地生育需医院开具转诊单,否则报销比例降低10%。
- 更换工作单位不影响待遇,但需确保医保连续缴纳。
提示: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马鞍山医保”公众号或拨打0555-12345转医保专线核实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