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工伤保险不能同时报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承担,同一笔费用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若已通过工伤认定,则医保自动失效;反之,若先用医保报销,则无法再申请工伤待遇。
-
法律明确禁止重复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若违规操作,可能面临基金追回甚至法律责任。 -
优先使用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后,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报销比例更高(实报实销)。医保仅适用于非工伤的疾病或意外。 -
特殊情况处理
若治疗中涉及非工伤相关费用(如并发症的非工伤部分),可申请医保报销剩余部分,但需严格区分费用类别并提供证明材料。 -
报销流程差异
工伤需先认定再报销,流程包括单位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等;医保则直接结算或事后凭票据报销,无需额外认定程序。
总结:职工需根据受伤性质选择对应保险,避免因重复报销导致权益受损。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