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或转居民医保
根据我国职工医保政策,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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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退休时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20年,可按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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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补缴
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20年,可按月以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的7%比例缴费,期间继续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需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缴费。
二、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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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居民医保
若不愿补缴或无法补缴,可申请转为居民医保,按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医疗保障。但需注意,转为居民医保后,退休金待遇将降低为原职工医保待遇的7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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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数与待遇 :补缴时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7%计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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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向社保部门提交退休手续材料及补缴申请,审核通过后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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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年限可通过补缴或转移方式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医疗保障需求,选择最适合的方案。若对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详细指导。